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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务公开促民主 阳光司法提公信
作者:李世星  发布时间:2012-02-22 15:00:13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曾提出:“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机制,加强民意沟通,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近年来,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王院长的讲话精神,大力推行审务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全力满足广大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促进司法民主,提高司法公正和高效,着力提升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诸多社会矛盾进入司法领域,民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这就要求司法工作不仅要实现公正,而且要以民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我院院长田少红表示。

 

审务公开破除民众疑虑的“透视镜”

 

看着明净的立案大厅、便民的导诉台、不断播放审务信息的电子显示屏、威严的审判法庭及法槌等,这些在民众心中讳莫如深的‘法器’,如今在我们面前大方地揭开了‘神秘面纱’,真有种莫名的激动和兴奋。”银海区人大代表黄新恩说,“第一次走进法院,给我的印象很深,以前总觉得法庭和法官很神秘 ,‘公众开放日’让司法走进了民众的心坎。”在首个开放日,有民众代表、媒体代表、机关代表等30多名各界人士走进我院,“零距离”接触法院,代表们饶有兴致地参观了立案大厅、科技法庭、信访室、荣誉和文化馆及各业务庭室等法院办公场所,亲身体验了司法的庄严

“监督与司法公开”座谈会上,各界人士对我院工作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气氛融洽热烈。在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后,田少红表示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新闻发布会、执行听证、巡回法庭、阳光委托拍卖等工作,提高司法决策的民主性,实现阳光司法常态化,树立司法公信。

我院网站上公布了机构职责、诉讼指南、开庭公告、案件快递、法律问答等司法信息,公开了重要工作部署、规范性文件、审判指导意见等情况 ,建立了裁判文书上网制度 ,积极创建网上“在线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办理网上立案、联系法官、查询信息等服务。

 

民主司法消除民众误解的“润滑油”

 

“有些当事人在诉讼中误认为是法官处理不公,事实上并非如此。这种误解是由于某些司法程序缺乏一定的民众参与性,没有完全公开而造成的。”在院长接待日上,田少红对涉诉信访人如此表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民主司法的重要方式,我院采取了多项措施,在明确责任的情况下,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专业优势、民意优势,大胆赋予其审理权力,让陪审员广泛的参与案件审理,2011年我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2%,大大促进了司法的公开、民主和公信。”

我院在审理花某(女)诉吴某(男)离婚一案中,花某要求必须离婚,不接受调解。针对实际情况,我院从事妇联工作的人民陪审员林春萍就主动全面的投入到整个案件的审理中,协助法官寻找解决矛盾的突破口,充分发挥自身工作优势,经过一番耐心的思想工作,最终让双方自愿和好,顺利以调解方式解决了纠纷。

“做了陪审员之后,我才知道做一名法官是多么不容易。”我院的人民陪审员王涛是一名大学教师,他说,“做人民陪审员,不仅让我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更让我对法院和法官有了深刻的认识。”

 

阳光审判抵御歪风邪气的“防火墙”

 

“阳光审判是司法公开的重要方面,它可以让民众认识到审判权的运行过程,法官的权力不是任意的,而是要受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严格约束。”田少红表示,“我院在推进阳光司法工作中,通过公开审判、庭审观摩、庭审直播、严格审判流程管理等办法,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促进了阳光审判,提高了广大民众的司法的满意度。”

201110189点,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我院崔焕忠庭长宣布开庭,公开审理一起盗窃犯罪案件,各界人士代表旁听和观摩了该案的庭审。庭审结束后,当庭进行了宣判。各界人士代表根据庭审情况,认真填写《法院庭审观摩测评表》,对合议庭成员的庭审形象、庭审调查、庭审辩论、庭审调解、庭审程序等方面进行打分和点评。被告人赖海生也认为法官在审理判决过程中合法合理,并当庭认罪伏法,接受判决不再上诉。

“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该院的最高组织审判,审判委员会实行公开的民主表决制,一人一票。我作为院长主持我院审委会,也只有一票表决权,并没有最终的决策权。有些人认为一切案件都是庭长、院长说了算,这不符合事实。目前,我院根据广西高院和北海市中院的统一部署安排,已实施允许当事人申请存在利害关系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的制度。”田少红认为,“允许当事人申请审委会委员回避,有利于提高民众对法官的信任,预防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从而提高案件的公正性。”

来源:北海市银海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世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