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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司法在基层”座谈会在我院召开
作者:李世星  发布时间:2012-03-01 11:09:27 打印 字号: | |

228,我院召开“和谐司法在基层” 座谈会,新华社、中新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人民网、广西电视台、广西电台、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当代生活报、南国早报、北海日报、北海晚报、北海电视台、北海电台、北海新闻网等新闻媒体记者、当事人、民众暨各界人士代表应邀参加了会议。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康云、研究室主任张均佑出席会议并作了指示。我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少红主持会议,她向大家介绍了我院近年来开展公正廉洁司法等工作情况,并虚心向各界人士代表请教,诚恳征求开展好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

会上,田院长指出,近年来我院主要抓好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高度重视队伍班子建设,大力推进公正廉洁司法。认真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开展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司法业务素质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警司法能力,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今年2月以来还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司法廉洁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上廉政党课,听廉政讲座,签廉政责任书、家属助廉书,开展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掀起了廉政知识学习宣传新高潮。到目前为止,我院已连续10多年未曾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2011年,我院被评为广西法院系统“公正廉洁模范”法院。二是强化审判执行管理,案件质量再创新高。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完善案管程序,严格落实审判管理软件系统的应用,确保所有案件同步上网,加强案件限期办结和督促。改进案件评查方法和措施,将案件质量存在问题、原因和改进意见进行分析通报办案部门、承办人。2008年我院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十佳法院”,2010年被自治区高院授予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同年被自治区政府授予全区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2011我院一审案件上诉被发回重审率和生效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率均为零。审判质效考评指标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名列榜首,并获得全市法院系统2011年度绩效考评一等奖和绩效考评先进集体。三是强力采取多项措施,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健全阳光司法工作长效机制,从立案、庭审、执行、审务等方面规范了司法公开工作。完善立案大厅功能,通过展板、电子显示屏、便民手册等方式将立案标准、诉讼权利义务、诉讼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向群众公开。坚持审判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实行执行情况告知制度。完善网站,使网站具备信息查询、网上留言、监督举报、网上立案和办案等功能。开展公众开放日、座谈会、接访下访等活动,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廉政监督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法院视察、旁听庭审等方式,全方位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2011年,我院被列为广西法院系统“阳光司法”示范单位。

新闻媒体记者等各界人士代表纷纷发言,对我院近年来的工作表示赞赏,当事人代表还现身说法,对其在我院“打官司”的亲身经历向大家进行了说明。最后,大家对我院未来的工作进行了积极的建言献策。

来源:银海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世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