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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司法为民排头兵
——记全国清理涉党政机关专项积案先进个人曾强
  发布时间:2014-11-06 09:38:28 打印 字号: | |
  日前,从最高人民法院传来喜讯:我院执行一庭庭长曾强被评为全国清理涉党政机关专项积案先进个人。在2013年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活动中,曾强庭长带领全庭人员执结涉党政机关积案23件,其中16件为10年以上积案,结案率100%,执结标的1602.42万元。

  曾庭长政治立场坚定,大局观念强,始终把清理积案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司法作风、服务保障民生、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效载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公正廉洁高效法,确保专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精心组织实施 全力攻坚克难

  清案活动开展初始,曾庭长按要求对截止2013年3月21日前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所有案件进行排查,对未结执行案件进行认真甄别梳理,共梳理出23件案件。明确规避类型,并详细做好登记,建立台账,摸底排查做到与执行立案登记簿和卷宗对照、与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对照、与当事人来信来访对照、与责任单位自查情况对照。

  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实行一案一策,采取“五定一包”工作模式(定经办人员、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督办领导、定目标责任)。他要求全庭干警在准备阶段对积案不等不靠;对有履行能力、阻力不大的积案,要及时执行到位;对一时不能执行的,分清情况,报请上级协调,确定责任单位,明确资金来源,编制执行计划,确保实效。曾庭长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带领干警提前两个月完成结案任务。

                   讲究执行艺术 促进和解结案

  执行工作方法对了,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曾庭长注重执行方法,讲究执行艺术。在执行涉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案件时,对矛盾大、情绪激动、行为偏激的申请执行人,他善于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对涉案党政机关负责人注重法律宣传,提高其思想认识。

  在执行杰林房地产公司与某广播电视局、广视实业公司借款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广播电视局声称,若强制执行将会通过媒体曝光。曾法官通过市有关部门协调,同时进行法制宣传,多次上门召开协调会,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和解协议的达成,并自觉积极履行。此涉案标的87余万元。

                   不畏艰难凶险 突破执行困境

  执行难,不仅仅在于执行标的到位难,更在于执行过程中的千难万险和万水千山。

  2013年9月,在执行辖区某镇政府与被执行人江苏省某镇政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曾庭长亲自带领4名执行人员日夜兼程前往该省执行。面对人生地不熟、被执行人多次变更、执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他沉着应对,采取巧妙对策,将执行人员分成两分队:一队负责与当地政府沟通交流,耐心做思想工作,敦促履行义务;另一队到当地金融部门查询该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历时七天、跨越三省、行程三千多公里,终于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存款并依法扣划。至此,这起拖延13年的债务案件终于得以圆满执结。

  曾强庭长因审判工作成绩显著,先后被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市级“十佳审判员”、“调解先进个人”、“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个人”、“办案标兵”、“办案能手”。

  “凭着司法为民的这股热忱,奔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我只是做了一名执行法官该做的事情而已。”面对荣誉,曾强庭长说的话显得很平实。
来源: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彭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