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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妈妈”用司法温情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记广西区“五一巾帼标兵”王海娟
作者:韩唐琦  发布时间:2016-04-14 16:00:41 打印 字号: | |

日前,从北海市总工会传来喜讯:银海区法院法官王海娟被评为广西区“五一巾帼标兵”、北海市“五一巾帼标兵”。

王法官是银海区法院刑庭的一名女法官,从事审判工作10余年来,她凭借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秉公执法,累计审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判处罪犯700多人,实现审判工作零投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官妈妈”情注未成年人审判

多年的审判工作经历铸就了王海娟正直的品格,她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将“公正与效率”作为自己履行职责的最高标准,严格执法,公正裁判,全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她对每个案件都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群众的监督。面对日益复杂繁琐的刑事审判工作,王法官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仔细研究案情,认真分析证据,准确裁判,力争使被告人服判息诉,接受改造。

在审理被告人杨某喜、李某等六名未成年人犯抢劫罪一案中,被告人一伙致被害人重伤构成七级残疾,被害人徐某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鉴于该案中的六个被告人均为未成年人,王法官调整“生硬”的刑事案件审理模式,采取少年法庭圆桌审判的方式进行审理,并不厌其烦地与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沟通、解释相关法律条文。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六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共18万元,同时又根据法律规定及被害人谅解的意见,对被告人予以减轻处罚。王法官对该案的处理使未成年被告人接受法制教育、得到改过自新的机会,被害人也获得了经济赔偿。

王法官从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10余年,她采取既符合刑事审判改革的精神,又符合“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的工作方法,将少年法庭的审判活动向“社会预防”、“社会保护”方面延伸。银海区法院的少年审判工作得到自治区高级法院、北海市中级法院的高度好评,领导、同事和群众对王法官的工作表现也是好评如潮。

春风化雨普法帮教育花朵

王海娟法官身为一名女法官骨干,她积极投身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她在成立平联小学、东山小学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基地、设立北海中日友谊中学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及组建“法官、心理咨询师、妇联专家”三合一讲师团等方面都积极献策献力,热心助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王法官发挥曾经从事教师行业的经验,通过共教共建的形式,将普法重点工作放在预防在校学生犯罪上。她时常到中小学校为学生上法制课,依托基地广泛开展预防未成年犯罪活动。作为母亲的王法官跟孩子们亲切地打成一片,将法律知识以寓教于乐的方式传递给学生们。此外,王法官积极配合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案例专题报道”等普法活动,邀请青少年学生到法院观摩庭审,进行法制宣传,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

温情司法倾力维权助弱势

银海区法院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劳动者维权岗”,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落实妇女儿童维权机制,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实施司法救助,为身处困境的妇女儿童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作为银海区法院的一员,王法官大力协助参与对婚姻家庭等涉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纠纷案件的处理,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保护伞。

除了审判相关案件外,她还积极与妇联、总工会等沟通,联动开展普法教育,解决弱势群体维权问题。在审判工作之余,王法官多次参加劳动者维权法律宣传月、送法进企业等法制宣传活动,邀请工会会员、工人旁听庭审,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全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银海区法院从2012年起开始实施“法官包村”制度,王法官与其他包村法官巡回调解基层矛盾,提前介入化解纠纷,及时提供法律援助,让群众在家门口便能获得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力编织起了弱势群体“维权网”。

王海娟法官干练直爽、刚正不阿,投身工作的热情和斐然的成绩全然不输给男法官,“少说空话,多做工作,真抓实干”是这位王法官从事审判工作的真实写照。

来源: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韩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