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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助力控辍保学 法治保障义务教育
——银海法院巡回审理北海首例义务教育辍学案件
作者:童瑶  发布时间:2019-11-05 08:24:44 打印 字号: | |

一个法徽,几张简易的桌子,银海法院将巡回审判庭搬到了侨港镇侨安小区广场内,审案调解、普法宣传,为当地群众带来了一堂“零距离”的普法课。

11月4日上午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经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形成震慑作用,让更多的监护人懂得辍学给孩子成长带来的巨大危害,银海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来到侨港镇侨安小区广场内,公开开庭审理了北海市首例因辍学引起的“官告民”案件,来自侨港镇的1000余名群众到场旁听了此次庭审。

原告侨港镇人民政府诉称,今年12岁的李某生本应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却选择辍学,早早走向社会。而被告李某德和周某英作为李某生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却没有意识到作为监护人不送适龄儿童上学是一种违法行为。侨港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多次去到李某生家中,与其父母交流,反复做工作,要求其将李某生送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但始终未果。侨港镇人民政府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将李某德和周某英诉至法院。

庭审中,主办法官循循善诱,用汉普通话、白话给家长及旁听群众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教育惠民政策。耐心向被告李某德和周某英解释国家的相关法律知识,并告知被告李某德和周某英作为家长对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接受教育好啊!我们明白了,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的。”被告席上,李某德和周某英明白了作为监护人不送适龄儿童上学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履行义务,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庭审最后,法官吴军当庭宣判:被告李某德和周某英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儿子李某生送返学校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通过这次庭审,希望能够对更多的家长起到警示教育,促使其履行义务教育的责任,下一步,我们会继续与法院、教育局、学校等联合,与家长沟通交流,对有上学读书有困难的渔民子女进行对应的帮扶、救助,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回到学校正常上学读书,完成义务教育。”侨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郑道富说道。

现场,银海法院的干警们向旁听的群众宣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并向前来咨询的群众积极解答相关的法律问题、提供帮助。

“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以来,银海法院积极参与,主动作为。结合当前司法改革要求,运用多元化化解纠纷机制,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上门审理、调解辍学案件,与家长面对面沟通交流,宣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控辍保学”政策。接下来,银海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加大因辍学引起的“官告民”案件审理力度,依法推进控辍保学工作,保障孩子们受教育的权利,体现法律的托底价值,推动“控辍保学”工作跃上新台阶。

来源: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童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