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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案到宣判仅用2小时
——银海法院当庭宣判一起3年前发生的危险驾驶案
作者:余淼  发布时间:2020-07-15 17:46:05 打印 字号: | |

7月13日上午9时30分,银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3年前的危险驾驶案件,从立案、开庭到宣判总共用时2小时。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24日19时许,被告人陈某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过程中,与一头跑上公路的骡子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某倒地受伤的交通事故。遂指控其危险驾驶罪。

此次案件的立案审理过程与以往不同,因被告人陈某某三年前发生交通事故时头部受伤,导致一段时间内精神状态欠佳,不适宜参加庭审,后交警与检察院一直无法与其取得联络,以至于该案一拖就是三年。

直到今年7月13日凌晨4时左右,陈某某才被缉拿归案。为了防止先立案再择日开庭出现意外情况,银海检察院于上午9时30分,带着立案材料、押着被告人陈某某来到该院进行立案。

立案过程中,立案法官了解到被告人陈某某对其犯下的罪行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决定启用速裁程序。

上午11时,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30分钟后,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庭审结束后,被告人陈某某被公安机关当场带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本案件中,被告人陈某某对检察院指控的罪行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以从简从快处理,确保了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迅速审判的权利。

2020年以来,该院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提高刑事律师辩护率、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率、当庭宣判率,提升案件质效,确保公正司法。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刑事速裁程序改革,适用案件 91件,其中速裁案件 12 件12 人,平均审理时长7天。


 
来源: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