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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院+工会”让劳动者维权驶入“快车道”
作者:童瑶  发布时间:2020-07-18 10:19:01 打印 字号: | |

调解员崔焕忠(右三)向双方阐述各自权利义务

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陆阿姨夫妇参与调解

调解协议书签订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你们再核对一下内容,这个案件我们今天一次性解决。”调解员崔焕忠拿着手中的调解协议书说道。

“还好有您帮我们,不然这件事也不会这么快解决。”拿着手中的调解协议书,2年来愁容满面的陆阿姨,脸上终于露出了朴实的笑容。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2年前说起。2018年3月3日,陆阿姨到北海某建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从事生产线调动砖板工作,期间,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材公司也没有为陆阿姨缴纳社会保险。

陆阿姨在上班的第六天,因操作机械设备不慎被绞伤左手,她受伤后就被同事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期间,建材公司通过转账的方式帮其支付了医疗费。

出院后,陆阿姨多次联系建材公司就赔偿问题进行沟通,但建材公司却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未帮其缴纳社会保险等为由,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支付陆阿姨的工伤赔偿款。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陆阿姨一纸诉状将建材公司告上了法庭。

自此之后,陆阿姨便与建材公司就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问题开始了2年的拉锯战。从仲裁到一审、二审、再审,最终,陆阿姨与建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成为板上钉钉的事实。

2020年7月6日,陆阿姨向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裁令建材公司赔偿其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受伤期间工资、护理费等各项费用。

为妥善化解争议,市仲裁委接到案件后,充分利用“仲裁+法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职能,特委派银海法院特聘的工会调解员、退休法官崔焕忠进行调解。

获悉详细情况后,调解员崔焕忠站在双方角度,分别展开调解。面对企业,调解员崔焕忠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向建材公司“动之以法”,劝导其主动承担自身责任,做好企业表率。面对劳动者,调解员崔焕忠倾听诉求,“晓之以理”,反复阐释工伤赔偿标准,向其释法析理。最终,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了调解方案:建材公司于2020年7月26日前付清陆阿姨的各项赔偿费用共计115000元。

7月16日下午,双方当事人来到银海法院,共同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握手言和。随后,陆阿姨还依据该调解协议向银海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银海法院于当日裁定确认该协议合法有效。

“仲裁+法院+工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模式,有效将矛盾化解在仲裁之前,能够更高效、更优质得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统计,通过“仲裁+法院+工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模式,银海法院已成功调解案件4件,委派工会调解员参与上级法院成功调解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31件。这一条由银海法院和市仲裁委联合工会为企业和劳动者共同搭建的纠纷解决渠道,也将继续发挥优势。

 
来源: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童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