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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银海区法院执行法官钱芳荣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个人”称号
作者:童瑶  发布时间:2020-09-22 16:10:50 打印 字号: | |


在执结一批涉170名环卫工人讨薪系列案中,钱芳(左一)指导环卫工人签领文书



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推动工作,9月15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表彰全区人民审判事业突出贡献奖的决定》。其中,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钱芳荣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个人”称号。

钱芳同志现任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福成人民法庭庭长、二级法官。2010年,法学硕士毕业后的钱芳考入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工作,10年来,钱芳同志始终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一颗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初心践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与使命,以一颗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信念奋力谱写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新篇章。2019年以来,钱芳共受理执行案1420件,执结1238件,执结率达87.18%,占全院执行案件结案数的38.34%,结案数跃居全院第一。由于工作业绩较突出,钱芳同志获得“2019年全市执行先进个人”、“2018年银海区十大优秀政法干警”等奖项。

一份荣誉,这一个称号,是鼓励,是鞭策,更是责任!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以此表彰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持“忠实履职、服务大局,公正履职、司法为民,创新履职、开拓进取”工作理念,立足司法职能,致力于依法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设过硬司法队伍,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童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