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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海区法院扫黑除恶成果专辑(四)|利剑高悬除毒瘤 重拳出击保平安
作者:彭美英  发布时间:2021-01-05 16:21:48 打印 字号: | |

银海区法院贯彻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坚持将排查问题线索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基础,持续开展线索摸排,深挖各个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动员组织全院各业务部门及扶贫驻村工作人员广泛开展涉黑恶势力问题线索排查,做好线索采集梳理工作。

——具体做法

银海区法院对于经过排查研判的犯罪线索,及时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登记,建立好相关台账,形成犯罪线索书面情况说明并移送办案机关。对于经过排查研判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案件,严格认真落实扫黑除恶“签字背书”制度,由案件承办人、庭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分别确认签字,强化落实各级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的主体责任,确保每一条线索均得到全面核查,决不让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石沉大海”。

同时,银海区法院建立扫黑除恶信访举报专项机制,设置举报信箱,利用两微一网向社会公布全市及辖区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外,挂钩村全体帮扶人员进村入户,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行为,鼓励群众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自觉参与到与黑恶势力斗争的行动中来。

——线索移送成功典型案例

在审理张枭杰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时,承办法官发现张枭杰利用担任派出所所长的便利,收受辖区涉黄涉毒场所相关负责人杨绍明等人财物,放纵上述涉黄涉毒场所相关人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存在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的情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银海区法院向检察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对张枭杰的行为是否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追加起诉指控张枭杰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据统计,2018年至今,对刑事18类案件、职务犯罪、涉众经济纠纷案件、执行案、房屋拆迁、房地产登记、群体性上访、闹访、缠访案件等4045件案件进行排查,经扫黑办法官研判分析,筛选整合出有价值线索23条,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条,成功移送银海区扫黑办6条,提出司法建议4条。

 

 


 
来源: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