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文明:
关于被执行人傅文明罚金一案,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桂0503刑初324号刑事判决。本院于2022年3月11日依法立案强制执行。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法律文书:(2022)桂0503执475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内容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傅文明:
关于被执行人傅文明罚金一案,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桂0503刑初324号刑事判决。本院于2022年3月11日依法立案强制执行。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法律文书:(2022)桂0503执475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内容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