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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宣判 | 越南一女子偷越国境获刑十个月
作者:童瑶  发布时间:2022-12-16 09:21:23 打印 字号: | |



12月15日上午9时,银海区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对被告人武某庆偷越国境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偷越国境罪对被告人武某庆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驱逐出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武某庆在未取得合法有效证件情况下,分别于2018年8月20日、2019年6月20日从越南芒街乘船经北仑河非法入境中国广西东兴,再乘车到广西北海务工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于2018年9月6日、2019年7月31日被遣送出境。2019年12月底,被告人武某庆故技重施,在未取得合法有效证件情况下,从越南芒街乘船经北仑河非法入境中国广西东兴,再乘车到广西北海务工。2022年2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武某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管理法规,三次偷越国境进入中国境内,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被告人武某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武某庆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武某庆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驱逐出境。


 
来源: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童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