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聚焦宣判 | 北海首例!因贩卖海中“贝王”砗磲制品北海一女子获刑
作者:梁冰华  发布时间:2023-09-11 17:22:16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被告人曾某


9月8日上午,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砗磲(chēqú),中文别名车渠,是一类热带海洋贝类,是海洋中最大的双壳贝类,被称为“贝王”,最大体长可达1米以上,重量达到300千克以上。壳质厚重,壳缘如齿,两壳大小相当,内壳洁白光润,白皙如玉。主要分布在印度洋、西太平洋等珊瑚礁海域。由于种群数量减少,砗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也被我国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案情简介  被告人曾某于2019年开始向他人收购砗磲制品后在其经营的珍珠店内或通过微信销售,并从中赚取差价。2021年4月起,被告人曾某开始向廖某(另案处理)多次购进砗磲制品共计14508元,并予以销售。至案发,被告人曾某通过微信销售砗磲制品金额共计5642元。2021年12月,公安机关在被告人曾某经营的珍珠店内及其家中查获并扣押一批尚未销售的砗磲制品。经鉴定,被扣押的砗磲制品属于软体动物门双壳纲帘蛤目砗磲科大砗磲的贝壳制品,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重量35.87kg,价值17217元。

法院认为  被告人曾某违反国家对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管理规定,非法收购、出售砗磲制品,其行为己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曾某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理。

判决结果  被告人曾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扣押的砗磲制品手链301条、砗磲制品吊坠87条、砗磲制品项链74条、砗磲制品白菜形状雕刻品3条,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梁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