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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宣判 | 北海一男子贩卖冰毒牟利获刑6个月
作者:梁冰华  发布时间:2023-02-21 08:59:07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被告人彭某通过网络视频参加庭审


近日,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彭某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案情回顾:

2020年5月12日,谢某 (另案处理) 通过手机微信与被告人彭某联系购买毒品冰毒,在收到谢某转账毒资人民币300元后,被告人彭某通过微信联系陈某(在逃)购买毒品冰毒,并向陈某转账毒资人民币280元。陈某收到毒资后,把毒品放至广西合浦县廉州镇美人鱼广场旁边现代医院门口,并告知彭某地址。随后,彭某把地址告知谢某,谢某随即安排吴某(另案处理)去到该地址取到毒品冰毒。2022 年9月22日,彭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银海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彭某犯贩卖毒品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被告人彭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彭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故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

毒品和毒品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历来是国家打击的重点对象。毒品祸害家庭、危害社会,百害无一利,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警惕,自觉远离毒品,不吸食、不买卖,珍重生命。

 
来源: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梁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