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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关再发力 “执”守新春护民生
作者:余淼  发布时间:2024-02-09 11:05:48 打印 字号: | |

年终岁末,春节将至。银海区法院执行局抓住春节返乡节点持续发力,强化执行保障民生。大年二十九,执行干警们仍奔走在执行“第一线”,只为用“真金白银”为申请执行人送上最实在的“新春礼物”。

案件一:

“真是太感谢法官了,能在大年二十九听到这样的消息让我很激动,我的欠款有保障了,这个年过得也能安心了。”申请执行人得知扣车消息后表示了对执行法官及其团队的感谢。

2021年10月,被告王某找到原告梁某请其自己搭建大棚。原告按时完工后, 2022年4月与被告进行结算。当时,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一份《欠条》,双方确认被告拖欠原告大棚搭建费共计60000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还清。后经过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不予支付。遂原告将其诉至银海区法院,要求其支付大棚搭建费60000元及违约金1500元。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分三期向原告支付欠款585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仍未遵守约定。2023年3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银海区法院执行局收案后立即开展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顺利执结。年关将至,随着返乡过年的人增多,执行法官也收到线索,确定了被执行人已回到福成老家。2月8日上午,执行法官立即带队来到被执行人家中,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因王某仍无法支付欠款,法官当即查扣其名下车辆,并要求其限期归还欠款,否则将对其车辆进行司法拍卖用于偿还欠款。

案件二:

“感谢法官和各位同志加班加点处理我的案件,明天就过年了,能在年前听到这样的消息真的很激动。”申请执行人朱某激动地说。

2019年,原告朱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多次借款给被告吕某,累计共计680000元,被告也以短信方式向原告出具借据。后因被告只偿还部分欠款后就迟迟不再归还,原告遂将其诉至银海区法院。法院于2020年12月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吕某向原告朱某偿还借款本金674928.9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吕某仍未履行法律文书义务,朱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2月9日晚5时43分,执行局接到线索后,在确定被执行人吕某目前所在具体位置后,立即率队出发。在海城区马栏村,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吕某,告知其若不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就会依法扣押其名下车辆。被执行人听闻情绪激动,表现抗拒,期间多次做出危险举动。银海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瑞得知此事后,立即率法警队现场支援。后经刘瑞副院长对其释法说理,被执行人最终签字同意扣押其车辆。晚8时30分,被执行人车辆被成功扣押。

岁末将至新春近,司法为民情更浓。为强化执行工作成效,让胜诉当事人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新春佳节,银海法院执行局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执行干警日夜兼程连续作战“不打烊”用强有力的执行“力度”捍卫民生的“温度”,以法院干警的辛苦指数,努力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来源: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