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礼乾: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兴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郑礼乾保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4月8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4日
郑礼乾: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兴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郑礼乾保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4月8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