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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贩卖毒品氯胺酮0.6克,北海两男子获刑一年
作者:梁冰华  发布时间:2024-06-24 16:11:59 打印 字号: | |

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K仔、裤子等,白色结晶粉末,无臭,易溶于水,是一种苯环己哌啶衍生物,其最初在医学领域作为麻醉剂被研发,具有镇痛和致幻作用,被称为分离麻醉剂。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黑市流通,21世纪初传入中国,2001年被中国列为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管制。

吸毒人员常将氯胺酮勾兑进饮料和酒水中饮用或通过注射、鼻吸等方式吸食。吸食氯胺酮后会极度兴奋,出现幻听、幻觉、幻视等,长期滥用可导致尿频、尿痛、鼻粘膜溃烂、记忆力衰退及认知能力障碍等症状,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

下面跟随小编,来了解一起关于毒品氯胺酮交易的贩毒案。

案情回顾

被告人罗某、徐某分别是具有贩毒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

2023年1月17日,吸毒人员莫某通过微信联系被告人徐某表示要购买500元的毒品氯胺酮,并通过微信转账500元毒资及100元路费给徐某。随后,徐某通过电话联系另一被告人罗某购买500元的毒品氯胺酮。同日,罗某驾驶汽车去到合浦县廉州镇某酒店前接到徐某后,辗转到某汽车客运中心附近进行交易。罗某将约0.6克毒品氯胺酮交给徐某后,徐某即用手机扫码支付480元毒资给罗某,两人各自离开。随后被告人徐某将0.6克毒品氯胺酮送至上述酒店给莫某进行吸食。

 2023年6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仍非法销售给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罗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贩卖毒品罪,是累犯且是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徐某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罗某、徐某归案后均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徐某均自愿认罪认罚,其亲属均代为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均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综上,被告人罗某、徐某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五千元至八千元不等的罚金。

法官提醒

毒品以及毒品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国家打击的重点对象。毒品祸害家庭、危害社会,百害无一利,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树立防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远离毒品,不吸食、不传播,做“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好公民。同时,增强社会责任感,发现吸、贩毒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梁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