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涛、张辉:
本院受理原告王斌与被告魏涛、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张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桂正兴司鉴所[2024]临鉴字第205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29日
魏涛、张辉:
本院受理原告王斌与被告魏涛、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张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桂正兴司鉴所[2024]临鉴字第205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29日